香港藝術發展局(ADC)今期計劃資助(201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文學藝術」範疇的審批結果,暫以目前所見情況而論,實在令人無比詫異。
我的詩集出版計劃《雨餘中一座明亮的房子》固是落選者之一。本來一本書不獲審批,事屬尋常,除了因為書的質素未符要求外,每期的競爭情況也有異,箇中變數也多,不能一概而論;我的詩集可能在部分審批員眼中真的不夠好,但我寧願相信它們是交上了華蓋運,因為十五年來我共申請三次,連這次在內,兩次申請不成功。上次申請不獲批是2010年時的《只道尋常》,後來該書在2013年卻僥倖獲得香港中文文學雙年獎,命運的變化若斯。
但這次除我之外,還陸續發現一些寫作經年、作品已達到頗高水平的寫作者都被摒諸門外,情況就令人有些擔憂。而情況也不獨是詩集,小說集的申請也一樣。到目前為止,所知的個案已有七、八宗,仍未見有什麼朋友的出版申請是獲得通過的。以我所知,有一家出版社的多項出版申請,只有一項成功,跟前幾期大相逕庭;而一位寫作經年的詩友,前四本詩集都能成功獲批,今次卻落選了。而最讓我感到遺憾的是,好些寫作人還是第一次出詩集(或詩/文集),他們寫作有年,作品質素也佳,卻不幸遇上ADC這盆冷水。
究竟今期能成功申請的是什麼出版物或計劃呢?會不會有很多大型計劃「蠶食」了個別書的出版資助呢?要等ADC在其網頁上發佈,恐怕也會是在半年之後了。
或許,ADC上一期的計劃資助結果(http://www.hkadc.org.hk/…/uploads/Grant_Re…/PG_2016_0106.pdf)在這時也不無參考價值:我花了一些時間統計過,是期「文學藝術」項下共批款項總額 HK$1,284,700,詩集批出四本,合計不足十萬(HK$97,000) ,佔總額 7.55%; 若連《聲韻》的「詩歌音樂節2017 」(批出 HK$41,500) 也計算在內,有關詩集及相關活動的批出總額也只不過 HK$138,000,佔10.78% ,連一個《香港文學書目續編 1996-2016》的出版計劃(批出HK$148,200) 也不及。(對不起,無意冒犯其他計劃,但我不是資料控,也覺得這些應由具備資源的大學來做,或可做更省錢的網上版;至於其他的,就不一一了。)
上期的情況雖然這樣,但總比201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那期的計劃資助結果(http://www.hkadc.org.hk/wp-content/uploads/Grant_Recipients/PG_2010_0712.pdf)好多了。那期我申請的《只道尋常》落選,後來一查結果,赫然發現該期並不單是我的新詩集交霉運,而是中文新詩集在該期完全缺席,而獲批的舊詩詞集,卻有三本之多。我當時曾去信問過ADC,每書的五位評審員的總評分,如何跟另一書的另外五位評審員評比?而文類之間(如新詩與舊詩詞)又如何比較,是完全計算得分嗎?如何杜絕某文類中故意高評或低評的情況(跟審批員談過,如剔出最高與最低分可能是一法,但可能要增加審批員數量,加重成本,ADC或不肯為)?這些質疑,落在官腔與程序的大海中,最後當然是一沉到底、一點漪漣也不起的小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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