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張婉雯為我的短篇小說集《動物家族》撰序。對的,如序所說,我們僅見過幾次面,談過三兩句話而已,但也如她所說:「文人的交往,不一定因為個人的交情,也可以是文字與思想上的共通」。我一直是她小說的讀者,《微塵記》裡的〈打死一頭野豬〉,或許就是我那篇〈野豬城〉的啟迪來源(我還很喜歡她那篇寫離島廢棄小學的〈離島戀曲〉)。而我整本小說集以動物為題或借題發揮,除了是詩(《生長的房子》「眾生」一輯)的「餘緒」外,很大可能也是不自覺的步趨我所喜歡的本地小說,除了〈打死一頭野豬〉外,還有李維怡的〈那些夏天裡我們的蛹〉和王証恆的〈虫豸〉等等。
全文見《字花.別字》第63期:〈與禽獸居,何必至德之世﹖〉
//小說之為物,彷彿與現實生活是平行時空;寫小說的人,總想在虛構的文字中,建築一個較為理想的世界;在那裡頭,人們就算是瘋狂、痛苦、迷失,也仍不失尋覓答案的勇氣與自由。可不可以說:這就是人與動物之間,最密切的關連呢﹖因為,眾生所求的,無非生存與自由而已。
但不論人還是動物,生存都從來不容易。《動物家族》裡所寫的,就是生存之難與可貴。書中所寫的,既有動物,也有人。在某些篇章中,是先寫人,再寫動物:〈飛蟻〉中李紅,似乎在各種選擇中,自主作出決定,但回首過來,又像是飛蟻迎向火光,無法抗拒命運。〈螢蟲〉中的螢火蟲,更是死神的象徵;死神環繞各人身邊,而留下來的人,不過是面對更「漫長而痛苦的失落」。
他 / 牠們失落的,是命運自主的能力;「主體性」既失諸於現實生活,便只能在文學中呈現。以動物為象徵,是文學慣用的手法,但在《動物家族》中,動物並不單是文學創作的工具,也同時是敘事主體本身。〈母鷹舌〉中的母鷹從未出現,但在母鷹被割下舌頭作食材的同時,新界的鄉郊,也面對不同勢力的介入;所謂的「發展」,就是瓜分土地與利益;而以該地為家的居民與動物,並不在「發展」的藍圖中。在這個故事裡,人們明目張膽地討論如何利益輸送、政商勾結;然後筆鋒一轉,閒話一句:「你不知道我有門路嗎﹖別說是母鷹舌,就算是熊貓掌、華南虎鞭,我都有辦法。」在既得利益者口中,剝奪他者的生命,不過易如反掌;小說中人在對話中,輕鬆地交代各種勾當的過程,也就等如他們獵取母鷹、熊貓、華南虎的過程。甚至可以說,在〈母鷹舌〉中,人類的遭遇,才是這些動物的象徵與寫照。
「家族」二字,多以「血緣」定義,但在《動物家族》中,這些「家族中人」,非但不是至親,甚至不是同一物種;他 / 牠們之所以產生聯繫,是因為大家面對共同的命運,那就是「家」的分崩離析。祖屋、木廠、河流、山野,這些不但是動物的居所,也是人在物理上與精神上的家園。老鼠在虛構的廠景與朽壞的村屋中寄居,儼然成為真正的主人;牠們橫行無忌,彷彿只有如此,才能與入侵的勢力對抗(〈家鼠〉)。小野豬被人類打死,但牠們和牠們所引起的反叛精神,仍然在城巿的邊緣躍動(〈野豬城〉)。讀到這裡,我發現「置諸死地而後生」的信念,貫徹在整部小說集中:〈枯葉蝶〉中的主角,從熱血青年演變成精神病患者,如同蝶的枯萎;但在木廠被迫遷拆的同時,只有枯葉蝶和灰燼得以振翅高飛。〈塘虱王〉中塘虱是另一例子:「塘虱」為了生存,適應了淤泥和死水,被人視為卑賤,卻亦因此得以苟存;那就像敘事者本身,厭倦了各種人事紛爭;鄉郊雖已面目全非,他仍然情願留在當地,重新尋找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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