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4日

一直在寫,或剛起步

——鍾逆短篇小說集《有時或忘》後記






小說是我早年最想寫的文類,如果還要嚴格區分文類的話。

記得八十年代在香港大學讀書的時候,參加了港大文社,在研習班和創作班上最喜歡的便是小說;而又因為那時十分喜愛陳映真,所以起步嘗試寫小說,便有很多陳映真的影子(記得用了很多獨具風格的「陳體」長句、拗句,以及魯迅也很喜歡用的「伊」字)。這些少作,當然十分稚嫩,所以一篇也沒有保留下來。

畢業後陰差陽錯,一直便只寫詩,再也沒有寫小說了。

但小說的元素,現在回想起來,也還是一直如影隨形,依附在我越來越傾向散文化,以及以敘事為主的詩作上。

是的,我的詩比較喜歡敘事,也有可能是潛意識裡作為未能寫小說的一種補償。

這種「補償」的最高峰,或許便是 2002 至 2004 年間寫《生長的房子》的時期。那時除了寫敘事體、長句體的〈房子〉、〈水井〉、〈果樹〉等篇幅較長的分行詩外,還進一步向散文和小說傾斜,寫了多首跨越文類的「散文詩」,如〈石頭〉、〈家族〉、〈蟬〉、〈麻雀〉、〈毛蟲〉、〈地圖〉、〈齲齒〉、〈世界〉、〈書法〉、〈警察博物館〉等。




我暗地裡其實十分喜歡這種嘗試,嘗試在「詩」的名目下「偷運」散文和小說。有時候,我還會覺得我其實是「反」過來:我寫的不就是一種篇幅短小的小說嗎?不過是在裡面摻了一點「詩」的元素,或在敘事中摻了一點「抒情」的元素,而已。

反過來,再反過來⋯⋯其實也不用分辨太多。

就好像有一次,我把一篇作品投給《作家》(註),記得傳送時確有註明是「散文」,但到刊出時卻被編輯「歸類」為「小說」。或許編輯沒有注意到我的註明吧,但其實,他也沒有弄錯。

這篇便是寫於 2003 年的〈福盛伯〉。

那一年,我開始寫一些以人物為主的作品,如〈阿劉〉、〈輝哥〉、〈詩人K〉、〈黃老太〉等,方法很簡單(一如我寫詩的方法也很簡單),便是汪曾祺複述其老師沈從文的教誨:「要貼到人物來寫」,或用汪曾祺自己的話來說:「淳樸的現實主義精神」。

(沈和汪,跟陳映真一樣,都是我十分鍾愛的小說家。)

這些作品,都收在 2007 年出版的《兩個城市》裡;這書,隨俗被「歸類」為散文或隨筆集。

之後這些環繞人物來寫的創作又停頓了好一段時間;直至 2013 年,我才下定決心重新執筆,要把拖延已久,那些想寫而未寫的都一一寫出來。於是從〈請小心月台空隙〉開始,陸續寫出了現收錄於第一輯中、那些篇幅比較長的作品。

而在這幾年間,我也同時寫了一些比較簡短的作品。現把它們收錄在第二輯裡。

這本書,現被稱為「小說集」或「短篇小說集」,於我,也只是一種「權宜」。

有時覺得,我其實一直有寫小說,在寫小說。

有時覺得,這次,才是起步。






註:印在《有時或忘》一書中的〈後記〉誤記為《香港文學》,特此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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