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雷蒙卡佛,我又想起兩年前,為了《大教堂》(譯林出版社)而著迷,又因此到公共圖書館借了他妻子為他編的“A New Path To The Waterfall: Poems”,傻更更地翻譯了十幾二十首,以為學到了其中一至兩成的,簡淨的力度,但很快便感到虛妄──其實他的才氣又怎會在文字上顯露出來呢,他在與生活的齟齬間磨擦出來的乾燥的火燄,只有他自己能把握,繼而發展出其中所有的意義呀,他的詩他的小說,就像一種灼熱的形式,幾乎沒有經過變換和象徵,如此透徹、持久、集中,幾乎沒有半寸多餘的焦土。雷蒙卡佛被吸煙毀掉了,但我們似乎可以說,他的確是給自己燒死了,沒有火燄,只是熱,很慢很慢地一絲一縷地把他的生命發散到文字之間。他有一本隨筆就叫做《火》,而最後的一篇短篇小說是〈發燒〉。
A few minutes ago, I stepped onto the deck of the house. From there I could see and hear the water, and everything that's happened to me all these years. It was hot and still. The tide was out. No birds sang. As I leaned against the railing a cobweb touched my forehead. It caught in my hair. No one can blame me that I turned and went inside. There was no wind. The sea was dead calm. I hung the cobweb from the lampshade. Where I watch it shudder now and then when my breath touches it. A fine thread. Intricate. Before long, before anyone realizes, I'll be gone from here.
17 則留言:
鍾生:
我現在讀著的就是相片中那本〔我打電話的地方〕的新版,時間不容我讀得太多太快,倒著讀了〔差事〕(好!),〔山雀派〕(看得出卡佛是作出了新的嘗試),然後讀了〔大象〕(很典型的卡佛小說,一個中年男子勞累工作,以僅有的經濟能力支撐著其背後的人際網絡,結局也是卡佛式的〔沒有解決〕,但我喜歡這種不無悲哀的一時忘懷).
對啊,讀了卡佛的小說實在刺激起一種寫作的衝動.
波仔
我讀的那本譯者湯偉,亦即另外一本(譯林出版社)的譯者小二。我交替也讀著台灣出的那本(余國芳譯)。你那本新版是誰譯的?
鍾生:
我那本都是湯偉.
台灣那本是〔能不能請你安靜點〕吧?
相比台譯版,小二的譯本好像較乾較硬,也好像更接近卡佛的原貌吧?
波仔
對,就是那本《能不能請你安靜點?》,寶瓶文化出版的。去年他們還出版了《大教堂》。
余國芳的譯文初步看來還可以,但我也同意,小二的譯本可能較貼近卡佛比較乾硬的風格。
你那本新版也是湯偉譯的,跟舊版有甚麼不同呢?
剛讀了《大教堂》的介紹,和郭強生寫的導讀(寫得很好呢):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529496
鍾生:
這序文在打書釘時讀過,最深印象是這一段:
{要來談瑞蒙.卡佛,很難。因為是談他,我的句子就不可以那麼複雜。他是我看過最會用簡單過去式的英語作家。用中文寫作的我,一直很好奇能不能也這樣寫,整篇小說都不用形容詞或者副詞。除非必要。例如:「他走進來坐下。她看著他。旁邊有人說話。他說。她說,他又說。她點點頭。」}
郭強生說出我的嚮往.測試著用最簡單的文字寫最深刻的內容.姑勿論那〔簡約主義〕的效果是否受編輯利殊的大幅參與.但客觀上,世界上就是存有了這樣的作品.
波仔
剛讀了卡佛的〈關於寫作〉,真是寫得太好了。我讀的時候也想到詩,寫詩也不該是如此嗎?
「我曾無意聽到作家沃爾夫(Geoffrey Wolff)對他的學生說:「別耍廉價的花招」這句話也該寫在一張卡片上。我還要更進一步:「別耍花招」句號。我痛恨花招,在小說中,我一看見花招或小技巧,不管是廉價的還是精心製作的,我都不想再往下看。小手腕使人厭煩,而我又特別容易感到厭煩,這大概和我注意力不能長時間集中有關。和愚蠢的寫作一樣,那些自以為聰明和時髦誇張的寫作也使我昏昏欲睡。作家不需要靠耍花招和賣弄技巧,你沒必要是個聰明絕頂的傢伙。儘管你有可能被人看成傻子,一個作家要有面對一些簡單的事物,比如落日或一隻舊鞋子,而驚訝得張口結舌的資質。」
「康奈爾(Connell)在談論小說修改時說,當他開始刪除一些逗號,隨後又把這些逗號放回原處時,他知道這部小說差不多寫完了。我喜歡這種認真的工作方式。我們作為作家,唯一擁有的只是些字和詞。只有把它們連同標點符號一起,放在恰當的位子上,才能最好地表達我們想說的東西。如果詞句因為作者自己的情緒失控而變得沉重,或由於某種原因而不能夠準確,讀者的藝術感官就不會被你寫的東西所觸動,從而無法對它感興趣。」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2225
On writing. By Raymond Carver.
http://www.rhetoricandwriting.com/2010/readings/RaymondCarveronWriting.pdf
說起雷蒙卡佛,我又想起兩年前,為了《大教堂》(譯林出版社)而著迷,又因此到公共圖書館借了他妻子為他編的“A New Path To The Waterfall: Poems”,傻更更地翻譯了十幾二十首,以為學到了其中一至兩成的,簡淨的力度,但很快便感到虛妄──其實他的才氣又怎會在文字上顯露出來呢,他在與生活的齟齬間磨擦出來的乾燥的火燄,只有他自己能把握,繼而發展出其中所有的意義呀,他的詩他的小說,就像一種灼熱的形式,幾乎沒有經過變換和象徵,如此透徹、持久、集中,幾乎沒有半寸多餘的焦土。雷蒙卡佛被吸煙毀掉了,但我們似乎可以說,他的確是給自己燒死了,沒有火燄,只是熱,很慢很慢地一絲一縷地把他的生命發散到文字之間。他有一本隨筆就叫做《火》,而最後的一篇短篇小說是〈發燒〉。
閱讀上的巧合真是好。
關天林
Tim:
最後一篇小說不是〈差事〉麼?
原來你也喜歡卡佛,又一同道人了。
你譯了他的詩,我剛才到訪你的網誌,沒發現。可不可以放上去呢?(有原文對照更好)
圖書館除了有“A New Path To The Waterfall: Poems”之外,還有他的詩全集,叫All of us : the collected poems,2000年Vintage出版,我打算讀完了他的小說,再借他的詩細讀。
卡佛的小說似易實難。簡(所謂Minimalism)與繁之間,我們起初驚異於他的克制,但卡佛最終還是選了有異於那位喜愛改動他的小說的編者的路向,我們讀他後期的小說,還骨以肉,也還是欣悅於小說畢竟不是只得一種寫法。
鍾生:
一點提示,[差事]是卡佛自選小說集的最後一篇,也是其遺作。[發燒]是卡佛隨筆集fire的最後一篇。
另外,卡佛的傳記Raymond Carver:a writer's life也是精華所在,寫得相當傳神,我啃了幾個月也還在啃。
波仔
謝提示。那〈發燒〉是隨筆還是小說呢?
鍾生and波仔:
原來是我沒看清楚呢。
我手上的這本《大教堂》中譯的封底引了作者自己的話:「1982年到1983年間,我陸陸續續寫了12篇短篇小說,最後寫的是〈發燒〉。這些小說都收在《大教堂》中。它們與我過去的小說相比,都更豐滿,文字變得更慷慨,也更積極了。」
看來,〈發燒〉只是《大教堂》這集子中最後寫的一篇罷了。
話說回來,〈發燒〉是小說無疑,我未看過fire這本隨筆,看來在隨筆以外也可能收點其他類型的代表作以饗讀者吧。
的確,似易實難,似簡實繁,難怪激起讀者的創作欲,只因他的作品是如此本真的製作,更讓我們想考驗一下敘述的極限、文字的載重量。
我手中這本《大教堂》在最後摘錄了卡佛談寫作的片段組成一篇「自話」,其中有一段:「無論是在詩歌是在小說裡,用普通但準確的語言,去寫普通的事物,並賦予這些普通的事物──管它是椅子,窗簾,叉子,還是一塊石頭,或女人的耳環──以廣闊而驚人的力量,這是可以做到的。寫一句表面上看起來無傷大雅的寒暄,並隨之傳遞給讀者冷徹骨髓的寒意,這是可以做到的。」
我覺得這本身就是在形容卡佛自己的寫作,而且最重要的不是「普通但準確」或「寒意」,而是「這是可以做到的」這句話。
關於我譯的詩,看來還要挑選一些現在還覺滿意的,才能貼出來呢。
又:突然發現《大教堂》譯後記提到有一齣電影叫short cuts(中文名叫浮世男女、人生交叉點或銀色‧性‧女人)是改篇自卡佛的九篇小說和一首詩的,還得到威尼斯電影節金獅獎。
關天林
關兄:
是啊,short cut是美國已故大導演羅拔 .艾特曼的名作。也是多線發展交錯這類影片的代表作。香港是有出過vcd,不過仍是遍尋不獲。
而fire應該是隨筆,小說,詩的合集。
又,還是那一句:卡佛的傳記是了解其人其文學的鑰匙,已有簡體字譯本[雷蒙德.卡佛:一位作家的一生],譯筆不錯,龍門書局出版。
波仔
今天在中央圖書館找到卡佛的《浮世男女》,台灣時報文化94年版,就是由羅勃‧阿特曼所編,裡面所收的九個短篇和一首詩〈檸檬水〉(Lemonade),是他那部電影Short Cuts所本。書中有他撰寫的前言,縷述他策劃和改編的經過。Short Cuts 這部電影我也想找來看呢。
鍾生:
在網上找到這二十二首卡佛詩的中譯,譯者舒丹丹一定比我讓你看過的那四首強多了,至少不囉嗦。
http://www.zgyspp.com/Article/y3/y21/200904/15229.html
波仔
初看似乎舒丹丹的翻譯比你上次給我的河西譯本好,起碼文字簡潔些。至於意思準不準確,我沒有太多時間逐一比對原文,只以網上找到的其中兩首―-“The Cobweb” 以及 “The Best Time of The Day”來比較:
〈蜘蛛網〉
幾分鐘前,我走到屋外的
露臺上。從那裏我可以看見和聽見海水,
以及這些年發生在我身上的一切。
悶熱而寧靜。潮水退了。
沒有鳥歌唱。當我靠著柵欄
一隻蜘蛛網觸到了我的前額。
它絆進我頭髮裏了。沒有人能責備我轉身
走進屋子。沒有風。大海
死一樣沈寂。我把蜘蛛網掛在燈罩上。
當我的呼吸碰到它,我望著它不時地
顫動。一條精美的線。錯綜複雜。
不久之後,不等人們發現,
我就會從這裏消失。
The Cobweb
A few minutes ago, I stepped onto the deck
of the house. From there I could see and hear the water,
and everything that's happened to me all these years.
It was hot and still. The tide was out.
No birds sang. As I leaned against the railing
a cobweb touched my forehead.
It caught in my hair. No one can blame me that I turned
and went inside. There was no wind. The sea
was dead calm. I hung the cobweb from the lampshade.
Where I watch it shudder now and then when my breath
touches it. A fine thread. Intricate.
Before long, before anyone realizes,
I'll be gone from here.
這首譯得還算準確,若要求嚴苛一些,則fine不應譯為「精美」,intricate也不好以「錯綜複雜」這等四字詞來對應卡佛的精簡。另外,deck也不應譯為露台,它應是屋外的木製平台。至於另一首,問題明顯多些:
〈一天中最好的辰光〉
涼爽的夏夜。
窗戶開敞。
燈亮著。
水果在碗中。
你的頭在我的肩上。
一天中這些最愉悅的時刻。
接下來,當然,
是那些清晨的時光。還有
臨近午餐的時候。
以及下午,和那
薄暮時分。
但我真愛
這些夏天的夜晚。
甚至超過,我想,
其他那些時辰。
一天的工作已經完成。
這時沒有人能影響我們。
或者說永遠。
The Best Time of The Day
Cool summer nights.
Windows open.
Lamps burning.
Fruit in the bowl.
And your head on my shoulder.
These the happiest moments in the day.
Next to the early morning hours,
of course. And the time
just before lunch.
And the afternoon, and
early evening hours.
But I do love
these summer nights.
Even more, I think,
than those other times.
The work finished for the day.
And no one who can reach us now.
Or ever.
“Next to”這裡並不是「接下來」的意思,而是「次於」,指首節所言的夏夜時光,「次於」這些清晨的時光、臨近午飯的時光等等。另外,最後二行譯為「這時沒有人能影響我們。 / 或者說永遠。」也差強人意,首先reach不該譯為「影響」,譯成「接觸到」會較好吧;ever是now的想法轉折/更進一步推衍,原文兩詞都置於句尾,且相近,譯文則強行拆開了,大大削弱了力量,而「或者說」這種譯法(何來加上這個「說」字),更是詞不達意。
好譯文難找。對詩,要求稍高一點,不是很過份的吧。不知《字花》還是不是會將河西那種水平的譯本刊登以誤讀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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